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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昌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林園廠

文號
40-108-010040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9/01/14
違規日期
2018/10/25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107年10月25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廠污泥混合物(代碼:D-0999)貯存地點、容器及設施,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30日內改善完成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林園區五福里工業三路九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林園區工業三路9號
統一編號
86120031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