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臺南市
  3. 墨格視覺工程有限公司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墨格視覺工程有限公司

文號
41-114-040250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25/04/18
違規日期
2025/02/03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罰鍰金額
NT$1,2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114年2月3日13時42分許駕駛車號(1796-VS)於本市東區東門路三段15號前隨地吐痰。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3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1款附表1項次13規定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南區明興里永仁街一五號一樓
違規地址
臺南市東區東門路三段15號前
統一編號
53854929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