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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固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40-113-110007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24/11/05
違規日期
2024/07/12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彰化營業所從事煤灰(R-1106)批發零售業務,係屬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規定,具有商業資格之再利用機構從事廢棄物再利用業務者,惟因無加工製造行為,故仍屬「事業廢棄物」,經本局113年7月12日派員現場稽查,貴公司自112年8月至113年5月進行再利用業務所收受之煤灰 (R-1106),未依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流向。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前鎮區一心一路二四一號一一樓之一
違規地址
彰化縣和美鎮湖內里工東三路八之一號
統一編號
97203620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