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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0-060028
 
            
            
            
                
- 處分日期
 
                - 2021/06/21
 
            
            
                
- 違規日期
 
                - 2021/02/25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罰鍰金額
 
                - NT$38,5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大溪區社角段146地號從事營建工程,領有本府核准之逕流廢水削減計畫,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2月25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製程產生黃泥色廢水經貴公司自行開挖之沉澱槽沉澱後排放工區外,惟該沉澱槽未能有效沉澱致黃泥廢水及淤泥排入道路溝渠,與核准應設置之逕流廢水削減計畫所登載3座沉砂池總體積124.02立方公尺不符。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85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3月1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中埔二街五三號一三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大溪區埔頂路一段357巷928號附近(大溪區社角段146地號)(寶中建設有限公司)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