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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

文號
10-104-010002
裁罰機關
督察總隊
處分日期
2015/01/13
違規日期
2014/05/22
違反法條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罰鍰金額
NT$3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之規定,並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23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不須繳納
事業地址
臺中市西屯區台中港路二段八九號
違規地址
臺中市南屯區寶文段89之10地號等182筆土地
統一編號
52014700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