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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朴有限公司

文號
41-107-110340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8/11/05
違規日期
2018/09/15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罰鍰金額
NT$2,4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含油污之水未經有效收集處理致污染水溝有礙環境衛生。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違規部分限期貴公司於文到後立即完成清理改善,屆期複查如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按日連續處罰。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北區新興里三民路三段六○號一樓
違規地址
臺中市北區新興里三民路三段60號
統一編號
54260474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