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30-114-020008
- 處分日期
- 2025/02/11
- 違規日期
- 2024/11/08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11月8日派員至楊梅區三棧橋查視,發現欣興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楊梅廠逕流廢水放流口(RD01)有排放黃泥色淤泥廢水情形,遂進該廠廠內稽查,查貴企業社於該廠區進行涵洞開挖工程,工地旁設有陰井一座並連動沉水馬達將雨水抽取至欣興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楊梅廠內溝渠排放,惟該廢水未經妥善處理致夾帶黃色淤泥由逕流廢水放流口續流至承受水體(頭重溪)。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錦興里聯福街二巷三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楊梅區三棧橋
- 更新時間
- 2025/03/04 2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