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0-106-120027
- 處分日期
- 2017/12/05
- 違規日期
- 2017/08/1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依據本局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系統勾稽貴公司竹北廠104年10月至105年4月份申報資料,本局於106年8月10日至貴公司竹北廠現場稽查,經查發現廢水處理程序(製程代碼:370001)產生之電鍍製程之廢水處理污泥(廢棄物代碼:A-8801)於105年1月、3月至5月份分別產出量(6.68、7.69、7.86、6.94公噸/月),超出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每月最大量6公噸/月)10%(即6.6公噸/月)之上限,未依規定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苗栗縣竹南鎮大厝里真和街二五一號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竹北市博愛街789號之1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