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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0-050019
- 處分日期
- 2021/05/18
- 違規日期
- 2021/04/16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於本市南區樹義路39巷1號1樓從事食品製造業,經本局於110年4月16日派員前往執行稽查並於該公司廢水排放口採樣檢測結果,測得懸浮固體檢測值410mg/L(限值:30 mg/L)、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260mg/L(限值:100 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污染水體屬實,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6月0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南區樹義里樹義路三九巷一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南區樹義里樹義路三九巷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