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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8-110046
- 處分日期
- 2019/11/22
- 違規日期
- 2019/10/28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仁武資源回收廠108年10月28日08時51分平台檢查「寬正有限公司」清運車輛(車號ZX-268)清運貴事業之進廠廢棄物(D-0299、D-1801)(聯單編號:E490175010800174),發現夾雜含有易燃性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檢測數值450ppm超標(標準值30ppm),違反本局仁武廠區進廠管制事項第4條第16款規定,不符進廠管制相關規定,予以全車退運,經查貴事業易燃性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未與受託清除業簽訂書面契約,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楠梓區瑞屏里經二路一一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仁武區仁安二巷100號(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仁武廠區)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