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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4-060020
- 處分日期
- 2025/06/24
- 違規日期
- 2024/12/1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3年12月10日派員會同苗栗縣警察局竹南分局造橋分駐所,查獲司機蘇志誠駕駛貴公司權屬車輛(車號:KLA-0971)載運剩餘土石方,行駛於本縣造橋鄉豐湖村干珍窩5之1號前道路,依據司機現場所提具文件有苗栗縣政府113年7月26日府水石字第1130157700號函及113年8月15日花土買賣合約書各1份,經查所提具文件內容所示,營建剩餘資源經過再生處理使用日期為113年7月1日至113年7月30日止,與載運剩餘土石方違規日期不相符及花土買賣合約書內容無法證明所載運剩餘土石方有相關聯性,故上述文件視同無效之產生源證明文件。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苗栗縣頭份市東庄里民族路三九四巷六六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苗栗縣造橋鄉豐湖村干珍窩5之1號前道路
- 更新時間
- 2025/07/19 2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