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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6-060003
- 處分日期
- 2017/06/05
- 違規日期
- 2017/04/1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縣員林市三條圳段十七份小段206之1地號承攬劉江貴等5人住宅.守衛室.防空避難室拆除工程,所統包或單獨承攬之工程屬自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八月一日起繳交空氣污染防制費之營建工程,且其興建工程面積達五百平方公尺以上,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以下稱廢清書)之事業,本局於106年4月11日現場巡查,現場已有開始施工之情況,經查貴公司於106年3月20日提報之廢清書,本局審查尚未核准通過,惟未依規定辦理廢清書變更並經審查核准,即逕行營運。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員林市三義里惠安街七四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員林市三條圳段十七份小段二O六之一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