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 文號
- 31-109-120002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20/12/09
- 違規日期
- 2020/05/25
- 違反法條
- 飲用水管理條例第11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9年5月25日派員至飲用水自來水用水端高雄市六龜區民治路9號,採取水樣進行水質檢測,檢測結果,總應度370克/公升,已逾飲用水水質標準最大限值300毫克/公升之規定;另總溶解固體量506毫克/公升,亦逾飲用水水質標準最大限值500毫克/公升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1月0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飲用水管理條例第11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飲用水管理條例第24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三二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六龜區民治路9號
- 統一編號
- 85627031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