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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立畜牧場

文號
40-113-110004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24/11/04
違規日期
2023/11/01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經查臺端所有畜牧場使用廚餘及植物性廢渣進行豬飼育作業程序,惟於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系統(IWR&MS)上臺端所申報之資料,112年11月至113年4月植物性廢渣部分,前月收受貯存量加收受量扣除使用量有不平衡情事,上述事項涉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尚未繳款
事業地址
彰化縣芳苑鄉福榮村新上路一九五巷九八弄一五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芳苑鄉福榮村新上路195巷98 弄15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