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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8-050037
- 處分日期
- 2019/05/23
- 違規日期
- 2019/04/1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稽查時查獲貴商號作業產出之一般事業廢棄物貯存地點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且露天堆置未設有防止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經改善屆期複查仍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按次處罰。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本局已於108年2月27日中市環稽字第1080019469號函附裁處書(字號:41-108-020124)限貴商號於108年3月26日前完成改善在案,本次違規將不再給予改善期限,並請貴商號儘速依廢棄物清理法相關規定貯存或清理廢棄物,倘經本局再次查獲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按次處罰。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第10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及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8條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依行政罰法第18條規定加重處罰。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大雅區中山北路五四七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神岡區岸裡里中山路214巷9-5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