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雲林縣
  3. 謙武畜牧場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謙武畜牧場

文號
30-110-110033
裁罰機關
雲林縣
處分日期
2021/11/30
違規日期
2021/09/28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罰鍰金額
NT$10,000
處分種類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台端所屬之謙武畜牧場於110年9月28日經本縣環境保護局前往稽查,台端所屬之謙武畜牧場領有畜牧場登記證,登記飼養頭數合計117頭,並未領有廢(污)水管理計畫,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9條之5第2項規定,併依同法第46條規定裁處。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2月02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已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雲林縣四湖鄉保安段一六一七地號
違規地址
雲林縣四湖鄉四湖村15鄰中山東路9巷2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