謙武畜牧場
- 文號
- 30-110-110033
- 裁罰機關
- 雲林縣
- 處分日期
- 2021/11/30
- 違規日期
- 2021/09/28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台端所屬之謙武畜牧場於110年9月28日經本縣環境保護局前往稽查,台端所屬之謙武畜牧場領有畜牧場登記證,登記飼養頭數合計117頭,並未領有廢(污)水管理計畫,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9條之5第2項規定,併依同法第46條規定裁處。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2月02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雲林縣四湖鄉保安段一六一七地號
- 違規地址
- 雲林縣四湖鄉四湖村15鄰中山東路9巷2號
- 統一編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