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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1-114-050984
- 處分日期
- 2025/05/23
- 違規日期
- 2025/02/03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1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輸入電池「ZMI(彩虹電池4號10入裝)」未取得指定電池汞、鎘確認文件並未於包裝明顯處標示確認文件字號。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1條暨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4年3月2日環署廢字第1040016236號「限制乾電池製造、輸入及販賣」公告事項三、(一)及(三)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2項第4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1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板橋區純翠里光武街一一○巷二九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板橋區光武街110巷29號(1樓)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