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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07-050011
- 處分日期
- 2018/05/30
- 違規日期
- 2018/04/27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
- 罰鍰金額
- NT$4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處主辦「臺北都會捷運系統環狀線第一階段工程CF660B區段標-CF661B土建施工標(道路)」(管制編號:F101F64002-1),工地現場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查獲下列缺失事項,影響防制效果:(1)工地周界: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記缺失4點。(2)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記缺失10點。(3)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積塵甚厚),記缺失10點。(4)工地出入口:營建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記缺失10點。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4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6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及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7、8、10條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前段及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北投區大業路五二七巷八六號三樓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新莊區思源路及五工路段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