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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華企業有限公司

文號
40-109-040039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0/04/15
違規日期
2019/05/1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108年9月17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發現非有害廢集塵灰或其混合物(D-1099)及無機性污泥(D-0902)108年4月,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旨案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裁處。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大寮區溪寮里河堤路一段一二八六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大寮區河堤路一段1286號
統一編號
89307382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