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彰化縣
  3. 怡昌畜牧場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怡昌畜牧場

文號
30-108-050013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19/05/16
違規日期
2019/03/25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於放流口採取水樣,檢測結果生化需氧量值99.4mg/L(放流水標準限值8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0.24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請依限於108年7月5日前檢具廢水處理設施或措施具體改善證明文件及委託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倘設有廢水處理專責人員者,該改善證明文件應經其簽名確認後,向本府報請查驗,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將依法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8年07月0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本府依同法第40條第2項規定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8年1月16日環署水字第1080003324號令修正發布之「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第5條及其附表1、附表8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北斗鎮興農路一段二九三巷二○八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北斗鎮興農路一段293巷208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