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國家公園署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
- 文號
- 30-113-060001
- 裁罰機關
- 金門縣
- 處分日期
- 2024/06/13
- 違規日期
- 2024/05/2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9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查113年5月20日環保局與貴處人員會勘確認歐厝村測段405-2地號污水處理設施尚在運作中,該處廢水處理設施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未取得簡易排放許可文件,核已違反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8月1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9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7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金門縣金寧鄉中山林段一八五之一三地號
- 違規地址
- 金門縣金城鎮歐厝村測段405-2地號
- 統一編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