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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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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立旗津醫院附設住宿長照機構(委託財團法人私立高雄醫學大學經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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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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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1-112-100001
- 處分日期
- 2023/10/11
- 違規日期
- 2023/03/23
- 違反法條
- 飲用水管理條例第12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2年3月23日派員至貴機構(高雄市旗津區旗港路33號5樓)進行飲水設備使用稽查結果,貴機構設置有二台飲水機,經查其大腸桿菌群檢測日期為:111年3月15日、111年6月17日、111年10月26日及112年1月3日;其中111年6月17日至111年10月26日之間隔為四個月,未符「飲用水連續供水固定設備使用及維護管理辦法」第7條第1項第1款之經飲用水設備處理後水質,應每隔三個月檢測大腸桿菌群之規定。已違反飲用水管理條例第12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1月19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飲用水管理條例第12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飲用水管理條例第23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旗津區南汕里旗港路33號5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旗津區旗港路33號5樓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