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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0-040005
- 處分日期
- 2021/04/13
- 違規日期
- 2021/01/2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本局與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督察大隊(下稱南區督察大隊)於110年1月22日派員至該公司稽查,貴公司係領有本市乙級廢棄物處理許可證(證號:108南市廢乙處字第027-1110531-01號)之處理機構,應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廢棄物處理業務,南區督察大隊前於110年1月15日稽查貴公司107年7月、8月銷售貴公司再生骨材粒料339公噸於廠內生產紅磚,發現未於系統產出介面申報使用情形。另南區督察大隊於110年1月18日稽查德信建材有限公司,當日發現德信建材有限公司廠區貯存貴公司產出之廢耐火磚、廢保溫管材、廢陶瓷環、廢蓄熱磚等事業廢棄物,惟貴公司107年至109年期間廢棄物熱處理程序與廢氣處理程序之廢棄物產出申報紀錄,無廢耐火磚、廢保溫管材、廢陶瓷環、廢蓄熱磚之清理情形,貴公司未依規定申報廢棄物清理情形。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5月3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9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柳營區工二路二六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柳營區大農里工二路26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