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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財源畜牧場

文號
41-108-070011
裁罰機關
嘉義縣
處分日期
2019/07/23
違規日期
2019/05/11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罰鍰金額
NT$1,2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台端位於本縣民雄鄉頂寮段688地號何財源畜牧場,經本局108年5月11日前往稽查,見該場排放口溝渠有鴨毛殘留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污染地面、池溏、水溝、牆壁、樑柱、電桿、樹木、道路、橋樑或其他土地定著物。」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7月30日。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嘉義縣民雄鄉頂寮段六八八地號
違規地址
嘉義縣民雄鄉頂寮段688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