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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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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2-060033
- 處分日期
- 2023/06/28
- 違規日期
- 2023/05/16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紙箱印刷作業,經本局於112年5月16日派員前往查核,於貴公司圍牆外排水溝、道路見有藍色顏料,經查為貴公司員工不慎將水性顏料桶(藍色)打翻,致該顏料流入安順大排。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本案於112年5月17日送達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6966)限期112年5月17日改善完成,本局於112年5月18日確認改善完成在案。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5款、第3條第1項附表五及附表八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安南區新順里安和路四段三六巷二八○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安南區安和路四段36巷280號(開安六街8號對面)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