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臺南市
  3. 合泰加工所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合泰加工所

文號
30-100-090007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1/09/22
違規日期
2011/08/04
違反法條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23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3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10月0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及同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2條規定,因「一行為不二罰」之原則,從一重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3條附表項次1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已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永康區鹽洲里洲工街六號
違規地址
臺南市永康區鹽洲里洲工街六號
統一編號
78422391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