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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9-080020
- 處分日期
- 2020/08/06
- 違規日期
- 2020/06/1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9年6月10日至違規地點(本市龜山區萬壽路二段410巷17號)稽查,查獲貴公司有收受事業產出之廚餘(R-0106)進行反應,用以生產有機質肥料,惟該行為屬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5條規定及附表再利用種類及管理方式編號七廚餘之再利用行為,貴公司未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進行再利用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龜山區嶺頂里萬壽路二段四一○巷一七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龜山區萬壽路二段410巷17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