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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7-040018
- 處分日期
- 2018/04/30
- 違規日期
- 2018/03/2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縣二水鄉裕民村南通路2段664巷33號從事紡織作業,其製程產生之廢液及廢尼龍粒料未妥善貯存,致逸散、滲漏於場外地面,造成污染地面之情事,經本局派員於107年3月27日查證屬實。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違規情節,現場已立即清理完成,不另予限期改善。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二水鄉裕民村南通路二段六六四巷三三、三三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二水鄉裕民村南通路二段664巷33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