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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水添養豬場

文號
30-109-020003
裁罰機關
新竹縣
處分日期
2020/02/17
違規日期
2019/11/04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33,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8年11月4日進行放流水改善完成複查,現場於放流口採取COD、SS,經檢測結果為COD 698mg/L(標準600mg/L)、SS 1,230mg/L(標準150mg/L),不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3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2月0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並依同法第40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新竹縣新豐鄉新豐村三鄰紅毛一○三號
違規地址
新竹縣新豐鄉後湖段坡子頭小段747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