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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9-120018
- 處分日期
- 2020/12/18
- 違規日期
- 2020/09/23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屬土城廠,從事非鐵金屬零件生產,作業中,原物料為鋅合金錠,經熔融後壓鑄成型,現場熔解爐5台、壓鑄機9台及噴砂機5台,總處理量為1,700公斤/批,並領有工廠登記證(廠房面積已達50平方公尺以上,生產設備之馬力與電熱合計已達2.25千瓦以上),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5批第2類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非鐵金屬製品鑄造程序),惟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12月20日。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後段及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第3條規定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待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六段一二三巷二八號六樓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土城區中興路六之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