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源事業有限公司
- 文號
- 20-108-080017
- 裁罰機關
- 新北市
- 處分日期
- 2019/08/26
- 違規日期
- 2019/06/25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0
- 處分種類
- 勒令停工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聚氨基甲酸酯(PU)合成皮製造程序,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0年12月19日公告第2批第2類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惟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
- 裁處書主旨
- 令自本裁處書送達日起聚氨基甲酸酯(PU)合成皮製造程序停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爰依同法第63條後段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不須繳納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土城區福安街四九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樹林區田尾街48-2號
- 統一編號
- 27470356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