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彰化縣
  3. 穩檉紙業股份有限公司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穩檉紙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0-105-090002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16/09/05
違規日期
2016/08/03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
罰鍰金額
NT$1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並請於105年10月21日前檢具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申請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之規定,並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芳苑鄉後寮村工區路二四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芳苑鄉後寮村工區路二四號
統一編號
70667251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