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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3-090012
- 處分日期
- 2024/09/26
- 違規日期
- 2024/05/0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一、依據環境部資源循環署113年8月26日環循利字第1136117385號函、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暨行政程序法第102條、第104條及第105條規定辦理。二、本案係環境部資源循環署針對貴公司後端衍生廢棄物委託去化之處理或再利用機構進行勾稽作業,依勾稽結果及經本局確認,貴公司產生之燃煤飛灰(廢棄物代碼:R-1106)於112年12月至113年5月之間前月收受貯存量加收受量扣除使用量,不符合本月收受貯存量,即廢棄物收受質量不平衡,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9月2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南投縣草屯鎮平峰路一○八六號
- 違規地址
- 南投縣草屯鎮平峰路一○八六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