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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1-030020
- 處分日期
- 2022/03/22
- 違規日期
- 2021/11/1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清除、處理機構未自行清除、處理。 (所屬車號:AGR-8762於110年11月19日收受豪仁有限公司所屬車號:K*-*1因桃園市龜山水資源回收中心於110年11月18日拒絕收受之D-0104[水肥或糞尿等廢棄物],並清除至新北市政府蘆洲水肥投入站) (污染程度A=1,污染特性B=1,危害程度C=1)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中正區衡陽路一○號一二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龜山區萬壽路1段1355-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