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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品觀邸大樓管理委員會

文號
30-106-080008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7/08/09
違規日期
2017/06/01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89條之1第2項,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7,8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89條之1第2項規定,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申報之資料,經主管機關審查認定其申報資料不符前項規定者,主管機關應通知限期補正,屆期未補正或經補正仍未符合前項規定者,視為申報不完全,貴會105年下半年廢污水定期申報資料未符合規定,經本府環境保護局以106年5月3日環水字第1060040314號函限期於106年5月31日前完成補正作業,貴會於106年6月16日始完成申報105年下半年之資料。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78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第1項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89條之1第2項規定,依同法第5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7款附表七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東區泉南里長榮路一段一號
違規地址
臺南市東區泉南里長榮路一段一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