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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2-070011
- 處分日期
- 2023/07/18
- 違規日期
- 2021/07/28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7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係本市田寮區牛稠埔段及田寮段449-7地號遭非法棄置廢棄物,本局110年7月28日配合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稽查,發現貴公司違規情形如次:貴公司(負責人:陳00元)110年2月間承攬修剪路樹等標案,其表示原去化管道之再利用機構因故無法處理,惟貴公司司機陳00駕駛(車號KEB-9561)傾倒廢棄物至案地,共計清運11車次,每次約3.5~4噸,經查貴公司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前述清運之營運紀錄,分別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7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裁處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三民區建興路二○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三民區建興路20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