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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8-120044
- 處分日期
- 2019/12/23
- 違規日期
- 2019/05/2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條,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20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依經濟部工業局查核貴公司107年1月至6月期間部分再利用產品營運紀錄申報資料與再利用產品銷售情形紀錄備查資料不符。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條附表編號9、第20條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18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學甲區新達里大順路106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學甲區新達里大順路一○六號及一○六號之二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