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興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紙器廠
- 文號
- 20-106-080017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7/08/11
- 違規日期
- 2017/05/18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固定污染源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1),製程天然氣105年度用量131,189立方公尺,已超出許可證核定最大年用量66,960立方公尺,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11月0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鳳山區大德里福安二街一七八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鳳山區大德里福安二街一七八號
- 統一編號
- 85395861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