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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利環保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 文號
- 40-107-060008
- 處分日期
- 2018/06/06
- 違規日期
- 2018/04/13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係貴公司申請產出汞及其化合物(總汞)(代碼:C-0101)、氯仿(代碼:C-0124)、廢液pH值大(等)於12.5(代碼:C-0201)、其他含有毒重金屬且超過溶出標準之混合廢棄物(代碼:C-0119)、廢液閃火點小於60℃(不包含乙醇體積濃度小於24%之酒類廢棄物)(代碼:C-0301)、含氰化物其pH值於2.0~12.5間會產生250 mg HCN/kg以上之有毒氣體者(代碼:C-0402),自105年4月21日產出後即申報貯存(C-0301於105年5月21日產出),於107年4月2日始向本局申請有害事業廢棄物貯存展延,貯存已逾一年(106年4月21日)以上,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規定,並依同法第53條第2款及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8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前鎮區新衙路二八六之九號七樓之一、二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前鎮區新衙路288-8號6樓之2
- 統一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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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