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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3-070011
- 處分日期
- 2024/07/12
- 違規日期
- 2024/05/21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查本案為本局AI判煙系統發現貴公司於113年5月21日有異常排煙情事,本局於當日派員至現場執行稽查作業,現場從事洗衣業,廠內設有鍋爐一座(蒸發量:1,800公斤/小時)提供廠內所需熱源,稽查時洗衣程序作業中,經稽查人員出示本案之違規事證(113年5月21日14時6分異常排放黑煙之影片),貴公司表示發生異常排放黑煙之原因為當日執行鍋爐清理作業不慎產生黑煙,惟本案因未有效收集空氣污染物致明顯粒狀物污染周界外空氣,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7月18日
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限改日期:113年07月1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之規定裁處如下:
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
二、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大肚區溪洲路一二一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大肚區溪洲路一二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