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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2-111-050001
- 處分日期
- 2022/05/19
- 違規日期
- 2022/05/03
- 違反法條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3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經查國喬公司高雄廠第5次變更核定計畫書內容,核定後第37個月管制區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去除率需達到70%,惟依國喬公司所送第七次執行進度報告內容,執行至第42個月Zone2區域污染去除率仍未達標,另本局110年進場執行成效調查時,查證結果發現廠內井號GP12檢視結果地下水VOC濃度(苯3.54mg/L,乙苯71.7mg/L)高於管制標準數倍(苯管制標準0.5 mg/L、乙苯管制標準7 mg/L),國喬公司既未妥善管理又再造成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擴散問題,業已違反第5次變更核定計畫書。經查貴公司高雄廠第5次變更核定計畫書內容,核定後第37個月管制區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去除率需達到 70%,惟依貴公司所送第七次執行進度報告內容,執行至第42個月Zone2區域污染去除率仍未達標,另本局 110年進場執行成效調查時,查證結果發現廠內井號GP12檢視結果地下水VOC濃度(苯3.54mg/L,乙苯 71.7mg/L)高於管制標準數倍(苯管制標準0.5 mg/L、乙苯管制標準7 mg/L),貴公司既未妥善管理又再造成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擴散問題,業已違反第5次變更核定計畫書。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3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38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大社區興工路四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大社區興工路4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