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昇瀝青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文號
- 40-108-100010
- 裁罰機關
- 雲林縣
- 處分日期
- 2019/10/08
- 違規日期
- 2019/06/13
- 違反法條
- 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15條第4項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瀝青混凝土拌合生產作業,於製程中使用再生資源物瀝青混凝土刨除料(G-0501),經查貴公司之瀝青混凝土刨除料堆置區未設置防塵網致逸散、污染地面及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再生資源之名稱等情事,已違反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15條第4項暨營建事業廢棄物再生資源再利用管理辦法第8條第1項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15條第4項之規定,並依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26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雲林縣林內鄉林茂村建興一之三號
- 違規地址
- 雲林縣林內鄉林茂村建興一之三號
- 統一編號
- 97621595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