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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鴻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中壢北園廠

文號
40-111-080054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2/08/18
違規日期
2022/02/21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9,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1年8月18日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保護許可管理資訊系統,貴公司中壢北園廠(管制編號:H43A8180)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下稱廢清書)已於110年5月12日經桃園市政府核准在案,廢清書所登載資本額為1億元,另查經濟部商業司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服務系統,貴公司實收資本額為1億元,貴公司中壢北園廠廢氣處理程序(製程代碼:000004)產生含金屬之印刷電路板廢料及其粉屑(廢棄物代碼:E-0221)為3公噸/月、印刷電路板製造程序(製程代碼:260041)產生含汞之廢照明光源(燈管、燈泡)(非屬公告應回收廢棄物者),且乾基每公斤汞濃度低於260毫克者(廢棄物代碼:C-0172)為0.1公噸/月、含金屬之印刷電路板廢料及其粉屑(廢棄物代碼:E-0221)為15.5公噸/月、廢酸性蝕刻液(廢棄物代碼:R-2501)為40公噸/月及廢水處理程序(製程代碼:370001)產出銅及其化合物(總銅)(僅限廢觸媒、集塵灰、廢液、污泥、濾材、焚化飛灰或底渣)(廢棄物代碼:C-0110)為7.8公噸/月,有害事業廢棄物已大於60公噸,再查專責人員設置動態紀錄,貴公司(管制編號:H43A8180)仍未設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9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9月30日。處環境講習3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中壢區復興里北園路三○號(一、二樓)
違規地址
桃園市中壢區復興里北園路三○號(一、二樓)
統一編號
16938313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