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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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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1-110027
- 處分日期
- 2022/11/30
- 違規日期
- 2022/08/26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97,5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至貴公司瓊林廠稽查,貴公司領有本局核發之水污染防治許可證(許可證號:新北市環水許字第04***-**號),於放流口(D01)採樣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為50.5mg/L (限值為3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975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第1項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3款及第3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及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新莊區瓊林南路三○一巷二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新莊區瓊林南路三○一巷二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