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20-107-100027
- 處分日期
- 2018/10/19
- 違規日期
- 2018/07/03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緣本局稽查人員107年07月03日會同環佑實業有限公司及道濟製藥廠股份有限公司依環檢所公告方法(粒狀污染物:NIEA A101.75C、二氧化硫:NIEA A413.75C、氮氧化物:NIEA A411.75C)執行貴公司M01製程排放管道(P003)粒狀污染物、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採樣檢測,檢測結果:氮氧化物濃度實測校正值172ppm,未符合行為時「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2項授權所訂之高雄市燃燒設備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150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並依行為時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燕巢區角宿里四林路一○八之六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燕巢區角宿里四林路一○八之六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