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高雄市
  3.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石化事業部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石化事業部

文號
20-107-050012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8/05/10
違規日期
2018/03/09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7年3月9日派員至貴事業部M32製程檢測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濃度,發現貴事業部共計1點設備元件洩漏淨檢值大於2,000ppm,超過「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林園區五福里石化二路三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林園區石化二路三號
統一編號
85863013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