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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興窯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20-106-100021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7/10/19
違規日期
2017/08/24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3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6年8月24日至M01製程之P001排放管道檢測粒狀污染物、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排放濃度,結果粒狀污染物排放濃度為128 mg/Nm3,超過「磚瓦窯業開放式隧道窯粒狀物排放標準」所定之60mg/Nm3,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並限於106年12月27日前完成改善。限改日期:106年12月2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已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林園區中門里苦苓腳四八九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林園區中門里苦苓腳四八九號
統一編號
85615339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