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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7-040003
- 處分日期
- 2018/04/03
- 違規日期
- 2018/03/07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查該公司於臺中市清水區台中港4C碼頭承攬「臺中港海巡基地碼頭新建工程」,案經本局於107年3月7日9時50分派員前往稽查,於周界外勘查發現該公司從事打樁作業時,打樁機未設置任何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致產生明顯粒狀物散布於空氣中,核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7條第7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5月0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彰化市牛埔里彰南路三段二二一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清水區4C碼頭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