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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耀電鍍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4-101-080003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2/08/29
違規日期
2012/07/02
違反法條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2項,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5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貴公司應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辦法」第37條規定於收到裁處書30日內完成改善,屆期不改善者,依同法第35條規定,得命其停工或停業;必要時,並得勒令歇業、撤銷、廢止登記或撤銷、廢止其許可證。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辦法」第8條第2項暨「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5條規定,爰依同法第35條第1款暨「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處罰鍰額度裁量基準」第2點附表項次4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永康區塩洲里國聖街二九六號
違規地址
臺南市永康區
統一編號
69709839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