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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6-100003
- 處分日期
- 2017/10/13
- 違規日期
- 2017/08/1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依據本局自主勾稽案件辦理,105年7月至106年1月期間事業廢棄物網路申報產出、貯存情形,本局經查發現貴公司105年9月~11月至106年1月蓄電池製造程序(代碼:280012)產出之廢液閃火點小於60℃(不包含乙醇體積濃度小於24%之酒類廢棄物)(代碼:C-0301)及廢水處理程序(代碼:370001)產出之廢棄物無機性污泥(代碼:D-0902),未依規定於期間內連線上網申報廠內產出/貯存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竹縣湖口鄉中勢村中正路二段二一一號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湖口鄉中勢村中正路二段二一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